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资源配置,提升服务效能,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停止发票邮寄业务。自2026年2月1日起,发票寄递处理中心停止运营,不再受理发票业务。
新办理方式:原在寄递处理中心领取以下发票的纳税人,请前往当地办税服务厅办理相关业务。
(一)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(六联)
(二)增值税普通发票(二联、五联、一联卷式)
(三)增值税专用发票(三联、六联)
(四)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
(五)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
(六)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(通行费)

【免责声明】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,与和讯网无关。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、观点判断保持中立,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、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。请读者仅作参考,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。邮箱:news_center@staff.hexun.com